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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小区凌晨起火 店主率众人及时扑救无人伤亡

2014-05-12 07: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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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向记者介绍当时灭火的情景

东南网5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廖庆升 毛朝青 文/图) 外墙被熏得漆黑,墙上的多捆线缆被烧断,多个箱盖变形。昨日凌晨的一场火灾,将福州仓山区高宅路浦新小区18号楼第一楼梯道入口处变了副模样。幸运的是,当时正好在楼下杂物店的居民发现了火情,在杂物店店主张先生的带领下,大家迅速扑救,控制了火势,没有造成伤亡。

烧了3辆电动车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18号楼。刚靠近第一楼梯道,就能闻到明显的焦味,地上满是乌黑的水渍和灭火器干粉,消防箱内的水带也被烧坏。在居民的指引下,记者在楼前绿化带找到了火灾中被烧的3辆电动车和1辆自行车,其中两辆电动车几乎只剩下骨架,另外一辆电动车的后座和扶手也被烧坏。

“太吓人了。”住在3楼的居民陈女士说,幸好火被及时扑灭,否则楼道被大火封闭,电梯又不能走,自己都不知道要往哪里逃生。

“当时大约是1点10分。”张先生告诉记者,当时他和弟弟及几位居民在店里和喝茶,看到楼梯道冒出浓烟而火光越来越大,才意识到着火了。他一边叫人报警、通知保安,一边带着众人到各楼道寻找灭火器,然后第一个冲进现场救火。

张先生说,他和邻居救了大约几分钟后,保安也赶来帮忙。等消防队员赶到时,火势已经小了很多。

物业:车自燃可能性小

浦新小区物业沈主任说,没有居民在着火的楼梯道给电动车充电,被烧的电动车也很新,电池自燃的可能性很小。“怀疑是楼上一户女业主故意纵火。”沈主任表示,这次火灾之前,该楼道已经发生过6次小火情:缴费通知单多次被烧,停放的电动车也曾被烧了座椅,“怀疑她精神状态不对,我们多次和家属沟通,不能让她使用明火”。

记者随后敲开了这户业主的门,但男主人不愿意接受采访,对于是否纵火没有表态。目前,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

福建闽君律所卓文彬律师说,按规定,楼梯道不能停放电动车等杂物,否则发生被盗、被烧事件,本身要承担责任。这起事故如果能证明是有人纵火,则要由纵火人承认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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