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水政官员当内鬼 连收“关照费”获刑10年半
2014-05-05 06:49 阙文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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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通讯员 榕纪宣) 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谢某,近日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纪委获悉,谢某在履职期间,充当非法采砂业主的“保护伞”,多次向违法采砂船业主泄露执法信息,并通过“借钱”给非法采砂船船主,获得高额利息,同时还“参股”非法采砂船主的采砂船进行“分红”……福州市纪检部门日前对谢某腐败案进行了剖析。 买新手机提供内幕 连收“关照费” 2007年,谢某通过竞争上岗,当上了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的副支队长。 许多非法采砂业主蜂拥而至,想和这位“新官”套近乎。 吴某是一个非法采砂业主,想方设法打听到了谢某的手机号码。每逢节日就给谢某送去水果、烟酒等物品,也没有提出其他要求,只声称佩服谢某刚正不阿的人品。吴某表现出的“由衷敬佩”,使谢某的虚荣心更加满足。 2008年7月,吴某和往常一样找机会约谢某吃饭。吴某向谢某说了自己新购了一艘采砂船,要到马尾三江口采砂的计划,请谢某在执法时多关照。谢某半推半就地收下吴某送上的1万元“关照费”,并再三叮嘱吴某不要声张。 为了做得“隐蔽周全”,谢某特意购买了全新的手机和小灵通电话,只要得到打击非法采砂的相关消息,就会悄悄通知吴某,让吴某提前避开打击行动。 吴某则每隔两个月都会给谢某送上“关照费”。经查,从2008年9月至2009年6月,谢某先后6次收受吴某送上的“关照费”共4万元。 拿高额“利息”还参与分红 谢某的“眼界”开阔了,开始不满足只有吴某一个“金主”。 他又认识了一个外号叫“老三”的非法采砂船船主。为了讨好谢某,“老三”向谢某提出“借钱”的要求,并约定支付给他远高于银行利率的月息。谢某通过各种方法凑齐了20万元借给“老三”。在之后10个月里,先后得到了6万元的利息。投桃报李,“识趣”的谢某为“老三”经营的非法采砂船提供保护。“老三”也因此多次躲过了执法巡查,收益颇丰。 在这之后,“老三”干脆直截了当找到谢某,让其投资参股他的采砂船,并暗示并不需要谢某实际投资。“老三”也每隔一段时间就请谢某吃饭并“分红”,谢某心安理得地收下。 2010年,福州市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谢某的违纪违法问题浮出了水面…… □相关新闻 闽清县农业局 局长刘宜业正接受调查 东南网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阙文龙 通讯员 榕纪宣)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纪委获悉,闽清县农业局局长刘宜业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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