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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务员为买房受贿 当非法采砂船“内鬼”

2014-04-15 08:5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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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原工作人员徐某,多次向闽江违法采砂船通风报信,先后受贿10多万元,在单位发结婚请柬时被纪委带走,获刑3年

东南网4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通讯员周子元)徐某,一名年仅25岁,刚参加工作两年的水利系统公务员;同时还即将成为一名丈夫、一位父亲;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可令人遗憾的是,因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惑,徐某多次向违法采砂船东泄露执法信息,受贿10多万元,最终获刑3年。日前,福州市纪检部门对徐某一案进行了剖析。

第一次堕落,碍于好哥们“面子”

2010年福州市纪委严肃查处了闽江下游非法采砂背后隐藏的腐败窝案。此案涉及福州水利、海事、边防、海警等机关及其下属单位共15家、党员干部27名,其中有2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徐某正是涉案人员中最年轻的一个。

1984年出生的徐某,出身公务员家庭,早年就立志成为一名公务员。经多次努力,2007年8月,徐某以笔试、面试第一名的成绩考入福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入职后,徐某勤奋努力,很快得到了单位领导、同事的好评。

徐某的第一次堕落,是因自己的一个好哥们。2008年6月的一天,好友林某在饭局上相求说,有几个采砂船主希望执法过程中能获得一些“额外的关照”,经不起林某的百般劝说,也碍于面子,徐某答应下来,由他负责搜集掌握支队联合执法行动的信息给林某,再由林某将信息有偿提供给非法采砂船船主。过了几日,林某硬塞了5000元给徐某。

工作一年后,徐某想在福州买个房,可在高额的房价面前,工资就显得杯水车薪,徐某开始有了“想法”。他翻起了平日里处罚非法采砂船时留下的笔录档案,找到船主电话号码。就这样,在之后的执法行动中,背负着“特殊任务”的徐某多了个“心眼”,每当给查获的非法采砂船上工作人员做笔录时,他就悄悄记下电话号码,然后把号码提供给林某。再由林某打电话联系船主,表示愿意有偿为他们的非法采砂船提供联合执法检查信息。

踢掉好友单干,常换电话掩人耳目

此后,每次联合执法行动前,徐某都将出发时间、收队时间、具体执法位置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或直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林某,再由林某“转卖”。事成之后,林某将收入的一半以存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汇入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从2008年7月至2009年7月,林某先后12次汇款给徐某,共计5.54万元。

与“铁哥们”林某接近一年的配合后,虽然“报酬”已经远远超过工资,但面对房价仍然有差距。徐某不再满足“合伙经营”,他决定摆脱林某单干,并对自己说,在短时间内干几票大的,以后就收手好好工作。

徐某每次联系非法采砂船主都是谎称自己姓“吴”,联系电话也时常更换。为了掩人耳目,非法收入都是转入其小姨所开的农行账户,并没有直接汇入自己名下的账户。

被查时正发喜帖,未婚妻怀孕3个月

随着闽江下游非法采砂窝案串案的爆发,徐某自知罪责难逃。案件调查期间,徐某不仅向组织交代已经掌握的其受贿7.9万元的问题,而且主动交代尚未掌握的其它受贿5.54万元的问题,并主动退清全部赃款。

令人唏嘘不已的是,案卷称,2009年11月13日,徐某一家正紧张筹备着即将举办的婚礼事宜,安顿好已经怀有3个月身孕的未婚妻,徐某喜气洋洋地来到单位,准备向领导和同事分发喜帖,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刚到单位,就被福州市纪委的办案人员带走调查。2011年3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徐某因收受贿赂,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在悔过书中,徐某说:“我现在才知道,金钱不是最重要的,‘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千万不能要,人生在世最重要的是自由,能和家人在一起,平平安安地过日子……”

纪检部门在案件剖析警示中说:掩卷长思,难免哀其不幸,更怒其不争。覆车不远,前车可鉴。眼下闽江福州流域盗采砂依旧猖獗,那些曾经拉执法队员“下水”的盗采主依然活跃在闽江的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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