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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中介垫付40多万房款 向卖家讨要3万利息

2014-04-04 06:57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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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称是手续费但无法提供明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乌山西路的福州君城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经办此事的君城房产的刘女士称,按照之前的银行政策,本来贷款是可以很快下来的,但是政策突然变了,迟迟办不下来,店面又已经在黄先生名下了,房东催得紧,他们才先垫付了。

在一张黄先生提供的费用清单上,记者看到了一笔注明为“利息”的32436元的费用。但刘女士称,她不知道这个清单从哪来,这3万多元是因银行政策发生变动而产生的手续费。但记者要求其出具手续费用明细时,刘女士称目前无法出具。记者问及中介何时垫付房款,刘女士也没有回答。黄先生说,他也要求过中介方提供垫付房款的证明,但中介方也无法提供。

中介帮忙垫资给自己增加风险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福州多家大型中介公司,他们均表示,贷款速度快慢是银行的事情,中介方是从来不会垫付的,先拿出几十万元垫付,再把风险摊到自己身上,是很难理解的。

“我们从没有这么做,这太离奇了。”福州一家大型房产中介信贷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从来不会垫款,因为风险太高了,万一卖家翻脸不认,中介就要承担其中的风险。

福州中银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也表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这笔费用,双方也没有就这个问题协商一致,中介没有理由要求买家支付这笔费用,中介应该将多出的1.4万元返还给买家,如果不返还,买家可以起诉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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