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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飞凤山奥体公园等项目启动征地 每亩补偿8万元

2014-03-22 07:5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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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1日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飞凤山奥体公园、飞凤山水厂工程、清富片棚户区改造工程等多个项目土地获批。

飞凤山奥体公园将分别征收仓山区建新镇凤高村集体土地9.3256公顷、东岭村集体土地4.4987公顷,土地用途为公园绿地。

飞凤山水厂工程将分别征收仓山区建新镇建红管理区集体土地1.1201公顷、建新镇江边村集体土地9.2289公顷,用途为供应设施用地(水厂用地)。

清富片棚户区改造项目地块一项目将征收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集体土地4.1398公顷、清富村集体土地 28.0259公顷、城门镇集体土地 1.0069公顷,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中学用地、小学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医院用地、供电用地、通信用地、消防用地、公园绿地。

盖山商贸中心项目一建设项目拟征收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村集体土地0.0059公顷,均为水工建筑用地。

上述地块补偿安置对象均为征地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人;拟征收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8万元/亩补偿, 安置途径采用货币方式;建设用地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房屋征收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按照《福州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制定补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福州晚报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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