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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仓山首次试点小额人伤事故快处机制 24小时内赔付

2014-03-13 07:01  陈恭璋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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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扣车扣证 仓山试点后全面推广

“现在不需要再扣车扣证了,只要双方无异议,可实现快速理赔。”据仓山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以往的交通事故中,哪怕对方只是磨破了皮,也要当事车主扣车扣证到大队进行处理,并且3个工作日才能出结果,如果对方要求赔偿500元,给当事人造成极大不方便。

仓山交巡警大队副大队长赵飞说,该试点目前仅限于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强险的事故车主。今后,他们将在试点基础上将进一步整理经验,向保监会申请推荐此套做法,争取更多的保险公司加入进来,进一步扩大快赔处理适用范围。

同时,要特别提醒的是,赔偿范围适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与行人;人伤金额2000元以下、财损1000元以下的事故。同时,在事故中,机动车负一定责任的,双方全部同意采用“快处”处理方式的才可以实行,无需保险公司到场,民警直接在现场协调处理,当事人最快现场就能获得赔偿的处理方法。

快赔处理基本流程

1.民警常规现场查勘,了解事故经过,明确事故责任等,并拍摄事故现场、伤者本人及伤者损伤部位照片。

2.现场对事故双方进行沟通协商,经双方同意,三方当场在《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上签字,并由派出所或交巡警大队盖章确认。

3.保险人按协议支付赔款给伤者,并在快速处理单中注明。

4.民警将收集到的事故双方相关材料并连同《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在24小时内交由保险公司资料收集人员。

5.投保人携带《小额人伤案件快速处理确认书》到保险公司报险,保险公司受理并将赔偿金打到投保人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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