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小事故“快处”全责方爽约 拖半个月未赔偿
2014-03-06 07:0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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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张硕 实习生 林国洪 陈东方) 发生追尾事故,双方约定去“快处中心”处理,但半个多月过去了,应当负全责的一方司机却迟迟不现身。昨日,事故另一方福州周先生向本报反映,他遇到了“老赖”。对此,福州警方一人士说,如果事故后,一方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后又不现身,就有可能被立案处理,但在这起事件中,负全责一方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因此,警方建议周先生走司法途径解决。 有市民说,因为这些“老赖”司机钻空子,小事故快处“快”不了,希望相关部门能及时出台相关政策堵住“空子”。 民警多次联系对方依然无果 周先生昨日告诉记者,2月18日晚上6点左右,他公司一司机开着一辆车牌为闽A61×71的皮卡车,途经林浦路时,与后方一辆车牌为闽A17918的货车发生追尾。随后,他公司司机拨打报警电话,接线员建议他们前往“快处中心”处理。 周先生说,根据“快处”流程,公司司机拍了现场图片、对方司机身份证和行驶证。因当时“快处中心”已下班,双方就约定次日到位于仓山区高旺路上的“快处中心”处理。不料,对方次日却爽约了,“快处中心”民警也给对方打了电话,但对方依旧不现身。 之后,周先生和公司司机就到仓山交巡警大队处理,民警又多次联系对方,但半个多月过去了依然没有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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