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首次试点小额人伤事故快处机制 24小时内赔付
2014-03-13 07:01 陈恭璋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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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题新闻: 小额人伤车祸 24小时内赔付 福州在仓山首次试点小额人伤交通事故快处机制,适用财损在 1000元以内,人伤2000元以内小额车祸,不需要扣车扣证 昨日仓山警方试点交通事故小额人伤快速处理程序 本报讯(记者徐莹/文李剑准/图通讯员仓交巡)今后,汽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事故责任明确的小额伤人案件,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且财产损失在1000元以内,人伤2000元以内,民警可现场开出处理确认书进行快赔处理。最快24小时便可处理完赔付。 昨日,记者从福州市仓山交巡警大队了解到,该大队昨日已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福州分公司(下称“人保”)签订了《车辆保险事故小额人伤快速处理协作意见》,在全市率先试点进行小额人伤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有效解决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时间长的问题。这样的理赔方式在福州属首次尝试,若是试点成功将考虑向全福州市进行推广。 小额人伤事故最快24小时赔付 “以往发生轻微的交通事故,即使伤者只是擦伤,要走一套理赔程序少则三五天,多则甚至要近半个月。”昨日,仓山交巡警大队相关人士介绍,按照以往程序,汽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刮擦后,当事人向110报警后,民警到场首先要扣车、车检以确定责任。随后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责任认定书、明确损失和对象,然后双方到多元化调解中心进行调解,当双方无异议后,最后再由非机动车一方带上门诊病历、费用清单、医疗发票等,和车主一起到保险公司理赔。 “走完这套流程费时费力,并且目前大部分大队的人伤交通事故警情都属于这种轻微的。”据仓山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从今年3月1日起,该大队接到各类交通事故286起,平均每天发生26起,这其中涉及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事故平均每天19起。 按照以往的理赔方式,不仅给当事人造成麻烦,更会造成行政成本和公共资源的浪费。 因此,为了简化程序,仓山交巡警大队已与人保公司签订协议,在人保公司投保交强险的事故车主,只要拿着确认书就可直接找人保公司理赔,避免了扣车扣证、制作笔录、事后调解等工作,大大缩短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的时间。 “最快24小时就可以办完所有手续。”据人保理赔中心副主任施鸿锦称,根据“小额人伤快速处理”规定,只要当事车主与非机动车一方都同意“小额人伤快处”。并且民警当场查勘、明确责任并指导双方填写“小额人伤快处确认书”后,即可由当事车主进行当场现金赔付,或者由保险公司在24小时内将赔偿金打到伤者卡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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