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民生 > 正文

记者走访福州10家餐厅:自带酒都要开瓶费 1家设最低消费

2014-03-11 07:54  杨阳 陈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杰清/漫画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阳 陈蓉)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回复媒体书面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记者昨天采访福州10家餐厅发现,仅崇三楼要求包间“最低消费”,而受访餐厅都允许自带酒水,但开瓶费在3元至50元不等。

10家餐厅1家设最低消费

“包厢基本人均消费300元。”记者昨日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香格里拉大酒店餐饮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随后对香格里拉大酒店进行采访,相关负责人则否认了客服工作人员的说法。他称包厢消费没有设置门槛,而是给消费者提供建议性的菜单,按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给予不同层次的菜单建议。

而福州世纪金源大饭店称,一般包厢人均消费在300元左右,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如果消费太低,都会建议消费者吃自助餐。聚春园大酒店称,包厢的人均消费在150元左右,但是也没有强制要求。另外,记者还以消费者身份,体验了牡丹大酒楼、外贸中心酒店、康特大酒楼、福州晋都戴斯酒店、国惠大酒楼宝龙店、钦榕大酒楼等酒店,都直说包厢没有最低消费要求。

“我们有最低消费。”昨天,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北二环的崇三楼预订包间,服务员表示该餐厅的包间最小是8个人的,最低消费是398元菜金。记者随后前往崇三楼采访,餐厅前台告诉记者,经理不在无法接受采访,也不能提供经理联系方式,并建议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等答复。不过截至昨晚发稿时间,记者一直没有接到餐厅经理的任何回复。

允许自带酒水开瓶费3~50元

在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包厢最低消费的同时,记者咨询了自带酒水的问题。10家餐厅都表示,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但要收取开瓶服务费。

“不管带了多少,都是50元一桌。”福州钦榕大酒楼东大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康特大酒楼的收费标准则是每瓶10元,福州国惠大酒楼宝龙店和福州晋都戴斯酒店每瓶收取30元左右的服务费,而对于啤酒等饮料的开瓶费则更低,每瓶3元左右。

就此,昨日记者也采访了福州旅游饭店业协会林成贵秘书长,他告诉记者,有些

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一方面是考虑到消费者饮酒醉酒后出现不舒服等问题,责任上难以区分;另一方面菜品的利润微薄,而酒水则是多数饭店酒店的一大利润点。为此,商家不是太喜欢顾客自带酒水。

“在允许自带酒水的情况下,收取开瓶费,基本上也是作为服务员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林成贵表示,而设置包厢门槛,目前在酒店行业基本很少了,设置条件不利于酒店的经营。他认为,对于开瓶服务费等问题,双方是可以协商的,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

律师说法:收开瓶费要明示

对于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和收取开瓶服务费等,市场上已经讨论了好几年。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回复媒体书面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从记者走访情况看,福州很多餐厅已经取消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然而福州餐厅虽然没禁止自带酒水,但是收取开瓶服务费,这个做法有没有问题呢?

对此,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表示,这个问题虽小,但是牵涉到很多方面。他认为,由于消费者自带酒水导致餐厅服务员提供额外的服务,收取适量的服务费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一收费需要提前向消费者明示,并得到消费者同意,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一些外资餐厅在菜金以外还要额外收取10%到15%不等的服务费,如果这样的餐厅还要求消费者支付开瓶服务费,就不太合适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