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福州10家餐厅:自带酒都要开瓶费 1家设最低消费
2014-03-11 07:54 杨阳 陈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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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带酒水开瓶费3~50元 在以消费者身份咨询包厢最低消费的同时,记者咨询了自带酒水的问题。10家餐厅都表示,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但要收取开瓶服务费。 “不管带了多少,都是50元一桌。”福州钦榕大酒楼东大路店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康特大酒楼的收费标准则是每瓶10元,福州国惠大酒楼宝龙店和福州晋都戴斯酒店每瓶收取30元左右的服务费,而对于啤酒等饮料的开瓶费则更低,每瓶3元左右。 就此,昨日记者也采访了福州旅游饭店业协会林成贵秘书长,他告诉记者,有些 酒店谢绝自带酒水,一方面是考虑到消费者饮酒醉酒后出现不舒服等问题,责任上难以区分;另一方面菜品的利润微薄,而酒水则是多数饭店酒店的一大利润点。为此,商家不是太喜欢顾客自带酒水。 “在允许自带酒水的情况下,收取开瓶费,基本上也是作为服务员提供服务的一种补偿。”林成贵表示,而设置包厢门槛,目前在酒店行业基本很少了,设置条件不利于酒店的经营。他认为,对于开瓶服务费等问题,双方是可以协商的,消费者可以自行选择。 律师说法:收开瓶费要明示 对于餐厅设置最低消费和收取开瓶服务费等,市场上已经讨论了好几年。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回复媒体书面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从记者走访情况看,福州很多餐厅已经取消包间设置最低消费的条款,然而福州餐厅虽然没禁止自带酒水,但是收取开瓶服务费,这个做法有没有问题呢? 对此,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表示,这个问题虽小,但是牵涉到很多方面。他认为,由于消费者自带酒水导致餐厅服务员提供额外的服务,收取适量的服务费是可以理解的,不过这一收费需要提前向消费者明示,并得到消费者同意,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但是一些外资餐厅在菜金以外还要额外收取10%到15%不等的服务费,如果这样的餐厅还要求消费者支付开瓶服务费,就不太合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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