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走访福州10家餐厅:自带酒都要开瓶费 1家设最低消费
2014-03-11 07:54 杨阳 陈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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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清/漫画 东南网3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阳 陈蓉)上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回复媒体书面采访时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记者昨天采访福州10家餐厅发现,仅崇三楼要求包间“最低消费”,而受访餐厅都允许自带酒水,但开瓶费在3元至50元不等。 10家餐厅1家设最低消费 “包厢基本人均消费300元。”记者昨日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香格里拉大酒店餐饮部门的电话,工作人员这样回答。记者随后对香格里拉大酒店进行采访,相关负责人则否认了客服工作人员的说法。他称包厢消费没有设置门槛,而是给消费者提供建议性的菜单,按照消费者的消费需求,给予不同层次的菜单建议。 而福州世纪金源大饭店称,一般包厢人均消费在300元左右,但是并没有强制要求,如果消费太低,都会建议消费者吃自助餐。聚春园大酒店称,包厢的人均消费在150元左右,但是也没有强制要求。另外,记者还以消费者身份,体验了牡丹大酒楼、外贸中心酒店、康特大酒楼、福州晋都戴斯酒店、国惠大酒楼宝龙店、钦榕大酒楼等酒店,都直说包厢没有最低消费要求。 “我们有最低消费。”昨天,记者以顾客身份向北二环的崇三楼预订包间,服务员表示该餐厅的包间最小是8个人的,最低消费是398元菜金。记者随后前往崇三楼采访,餐厅前台告诉记者,经理不在无法接受采访,也不能提供经理联系方式,并建议记者留下联系方式等答复。不过截至昨晚发稿时间,记者一直没有接到餐厅经理的任何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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