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福州空气更清新 市民呼吁:部门合力持续治"乌贼"
2014-03-05 08:57 周德庆 毛朝青 关铭荣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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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于2日下午2点03分,二环路黎明高架桥北段 “乌贼货车”为何禁而不绝? 福州整治“乌贼车”已经多年,特别是去年本报推出“守护蓝天”系列报道以来,福州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积极响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定期不定点严查“乌贼车”。 可为何福州的主城区内,仍有“乌贼车”出没?记者了解到,根据《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环保部门发现尾气排放抽检不达标的车辆,将责令停止使用,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驶中排黑烟或浓烟的机动车,应责令车主暂停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到环保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经两次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强制予以报废。若超标排放尾气逾期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逾期不治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牌号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环保专家称,禁而不绝的主要原因是,相关部门因权限交叉,影响了查处的力度,“环保部门称不能拦车,交巡警称不能检测尾气,查处只能依靠联合执法,可联合执法的次数有限,对乌贼车的震慑力不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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