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不“林改”村民不满意》追踪—— 福清上迳镇前宅村村民呼吁尽快林改 东南网1月30日报道(福建日报记者 原仁开) 近日,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村民向本报反映,称去年7月22日本报民生版刊登一文后,在当地干部和群众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但时至今日,前宅村委会仍未按照村民的意愿进行林改。村民们希望,政府部门尽快采取措施,为他们主持公道。<<<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迟迟不“林改”,村民不满意 据了解,报道见报后,福清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市林业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调查工作。去年8月13日,福清市林业局经过调查后,提出了几点林改建议:一是落实“谁造谁有”政策,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逐户登记核实,给予确认,林地使用权利人应与村签订林地使用合同;二是落实法律,明确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对群众已承包的770亩林地,不得任意改变终止合同。对承包期内不履行合同的,林地权利人可收回林地终止合同,然后重新发包或分配给少林地的农户,使之不失山失地;三是群众承包的770亩林地,承包期满后,应归还原林权所有者。另外,承包期内,村所得承包费,应将70%分给原林权所有者;四是村集体统一经营的304亩薪炭林,实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公开竞争承包;五是福厦铁路征占林地的107万元“三项费用”,林地权属属村集体的,应该由全村村民共享,林地补偿归林权所有者。 可在采访中,村民们告诉记者,前宅村委会从未按照上级的意见进行林改,对村集体统一经营的304亩薪炭林,也未实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开竞争承包。而已承包的770亩林地在承包期满后,也未按规定归还原林权所有者。另外,原本答应村民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解决此事,但村委会至今未兑现承诺。对此,村民感到十分不解和气愤。 前宅村村主任杨孝团告诉记者,他们已于去年8月向上级相关部门打报告要求林改,但至今未得到批复。 可这个说法不仅遭到村民的质疑,也受到林业部门负责人的批评。福清市林业局林权登记中心郑主任告诉记者,根据林权改革“由县直接领导,乡(镇)组织,村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林改怎么改,完全由村一级组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决定,林业部门只在业务上进行指导与服务。因此,前宅村委会的做法是在推卸责任。他还表示,只要该村委会提出林改实施意见,他们就会组织相关人员进村进行业务指导与服务,不需要经过上级相关部门批准。 前宅村何时能进行林改?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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