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查处一起虚开发票大案 6700万存根联仅25万
2013-12-26 07:34 吕路阳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25日从市国税局获悉,福州税警查处了一起利用“大头小尾”手段(指虚开的发票的存根联和记账联金额小,而发票联金额大)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大案,犯罪嫌疑人陈某所在公司因虚开发票6700多万元被处没收非法所得和50多万元罚款,陈某也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从2011年开始,想走捷径发大财的陈某,依靠其经营的贸易有限公司,由陈某负责联系受票公司,林某负责开票,采取大头小尾虚开发票的方式,大肆虚开发票给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往来的施工企业,以赚取开票手续费。同时为逃避监管,该公司在开票过程中,采取了将发票联、记账联和存根联分开处理的办法,其中记账联没有打印,发票联按照客户要求的开票金额在电脑上填写之后并打印,存根联则是随便编造一个较小的数字填写后打印。通过这样的手段,该开票公司共替他人开票6700多万元,收取手续费38万多元。专案组通过税务防伪税控系统查询得知,该公司开具的11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金额合计为25万多元。 案发后,陈某指使其同伙把装有防伪税控金税卡的电脑、打印机以及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抱走并进行销毁,随后潜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市国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行为,处没收非法所得38万多元,并处罚款50万元;对该公司损毁税控装置的行为,处罚款1万元;对该公司擅自损毁发票的行为,处罚款3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通讯员 陈婷 谢能雨) |
相关阅读:
- [ 12-24]发票中奖成历史 纳税普惠当登台
- [ 12-18]福州国税部门推出新服务:发票可网购 快递送上门
- [ 12-11]合理避税须遵守法律法规 遇商家拒给发票可举报
- [ 11-07]梅列地税加强企业所得税评估
- [ 11-04]集美老船长餐厅开出的发票竟是另一家酒楼名称
- [ 09-28]莫让发票成为腐败的“隐形衣”
- [ 09-06]商场卖月饼开“办公用品”发票:谁在催生腐败?
- [ 09-01]使用团购券吃饭该找谁开发票?税务人员:餐饮商家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