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使用团购券吃饭该找谁开发票?税务人员:餐饮商家

www.fjnet.cn 2013-09-01 18:41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央广网福州9月1日消息(记者刘飞 福建台记者刘学)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参加团购的商品折扣大,但有时会因此带来一些限制,比如规定就餐时间、限制使用张数等。此外,现在有些商家规定,团购券吃饭不能开发票。

近日,福建福州的陈小姐在美团网上团购了一份海鲜套餐,但商家负责人却表示,团购消费不能开发票,如果要开,消费者去找团购网站。

负责人:我们是卖给美团网,美团网再卖给客户的,打电话问美团网。

记者询问了各地多个在团购网站上销售团购券的餐饮商户:团购消费是否可以开具发票?得到的答案不尽相同,有的能开,有的不给开。但拒绝给团购消费开具发票,不是个别商户的行为。

餐饮商户1:我们这边团购都没有开发票。

餐饮商户2:团购没发票。

餐饮商户3:发票的话,我们这边不给开。

多数拒绝给团购消费开具发票的商家给出的理由是,团购价格优惠,所以不给开发票。

商家:因为我们属于优惠,就不给开了。

对于商家给出的这个理由,记者拨打了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纳税服务热线:即使商家有打折也需要开发票,因为他有收益啊,有营业啊。

有些拒绝给团购消费开具发票的商家将开具发票推给了团购网站。

商家:开发票是吗?团购的开不了,抱歉,开发票您可以从您购买的地儿开。

记者:我能联系网站开是么?

商家:对。你在哪儿买的,钱是给他们的,是这样的。

  • 责任编辑:陈颖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