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近400亩旧屋区改造地块再出让 苍霞地块容积率大幅下调
2013-12-21 07:2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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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41号位置示意图(苍霞)
2013-41号位置示意图(太平汀洲) 本报讯(记者刘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今日发布公告,将出让宗地2013-41号太平汀洲以及苍霞近400亩旧屋改造地块。该地块此前曾流挂,本次重新出让,部分竞买条件有所调整。 据了解,位于白马南路东侧、洋中路西侧、工业路南侧、延平路北侧、洋中路东侧、学军路北侧的太平汀洲旧屋区改造地块(含地块一、二、三、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五)面积154515平方米(231.77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用地、公园绿地、住宅用地。规划指标要求地块容积率在5.0以下(含5.0),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沿工业路一侧设置的商业建筑应为集中式不可分割店面;在满足规划、停车及安全要求下,允许建设地下商业,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此次不再要求地块一兼容商务办公、商业,也不再要求该地块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6万平方米。同时,地块建筑密度从35%以下(含35%)调整为36%以下。不过,此次增加了一项指标,要求该地块上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47万平方米。 此外,位于江滨路北侧沿线、支前路东侧、三通路西侧、上下杭南侧、闽江北岸的苍霞旧屋区改造地块(含地块一、二、三、四、五、六、七)面积105004平方米(157.52亩),土地用途为商服(商业、商务办公)、文物古迹、公共绿地、宗教、停车场及住宅用地。容积率从1.0以上,2.6以下(含2.6)下调至1.0以上,1.46以下(含1.46)。地上保留和新建计容建筑面积为从27.3万平方米下调至15.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13万平方米,其指标增加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在满足规划、停车及安全要求下,允许建设地下商业,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3万平方米(不计入容积率)。不得建设低层住宅。地块建筑密度指标从50%以下(含50%)调整为60%以下,对绿地率不再做要求。宗地2013-41号地块起始价562000万元。 业内人士表示,容积率降低等条件的调整是为了更好地维护苍霞的历史风貌,避免过度开发。 根据公告,该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注册地在福建省、本身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企业法人。竞买人或其子公司须在近五年内参与过旧城改造项目(须由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其中单个项目安置房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万平方米(须提供相关土地出让合同和工程规划许可证证明)。该地块将于2014年1月10日上午10时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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