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光南路毁绿商家被罚2000元 本月1日本报曾报道,在福州福光南路与熬兴路交叉口,商铺前的四棵大树被擅自修剪,只剩下了1米多的树干,让周边居民心痛。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园林执法支队了解到,经过详细的调查和取证,他们已确定这四棵大树,是周边一家新开的无名餐饮店,未经审批擅自雇人修剪的。执法队员表示,已对这家餐饮店处以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其赔偿修剪树木造成的损失。 |
相关阅读:
- [ 12-12]美容店被劫女老板受辱 遭两男子劫掠失财失身
- [ 12-03]三流韩国医生在华无证行医 执刀美容多为练手(图)
- [ 11-06]福州妙龄女不满美容店做坏头发 怒砸店铺玻璃门
- [ 10-31]女子去腿毛后长斑 美容店淡定回复:这是正常的
- [ 10-30]美容店为逼顾客办张卡只做半边脸 另半张脸收钱
- [ 09-05]汽车美容店“改朝换代” 养护年卡变成“废卡”
- [ 07-23]美容店玩失踪 8000元的终身美容瘦身卡成了废卡
- [ 06-14]美容业者试新品遭"坑爹" 祛斑产品引来腹泻不止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