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老人倒地 公交司机先找人作证再扶人(图)
2013-12-04 07:0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警方:双方都有责任协商解决 据现场附近一店铺的老板表示,当时老人说,是公交车进站快停下的时候碰到自己,才摔倒的,但公交车司机坚称是公交车停车后,老人跑到车前,自己撞到公交车的,双方都坚持自己的说法。该老板称,当时老人头部有点肿,身体似乎没有什么大碍。 该老板说,事件僵持了1个多小时,在此期间,司机有把老人扶到路边坐下,并拿了一个东西垫在老人的屁股下面,老人大概60多岁。另据博美诗邦公交站背后报刊亭的老板说:“后来是私下解决,拿几百块钱给老人就走掉了。” 对于此事,昨日,台江交巡警大队表示,他们到达现场后,认定双方都有责任,经过协调,双方各自离开了现场。 司机先找人作证 你怎么看 事故现场附近商铺的老板陈先生:司机与老人相碰后,从道德的层面上讲,司机是应该先扶老人。但是,现在也有老人被车碰倒后,在身体并无大碍的情况下,却不愿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应该起身查看自己的伤势,并与司机协商解决,如对自己的伤势不放心的,老人可以要求司机一同去医院检查。 302路乘客:或许老人家自己也有责任,只是司机太心急,马上拿着纸笔让目击者写联系方式,而周围群众想先让司机看看人有没有事。司机取证的做法没有错,但顺序可以调整一下。虽然还是有坏人,但谁家都有老人,都不希望他们遇到危险还被质疑是碰瓷。 网友“友情价”:我觉得这司机做得没有错。如果不拍照,不证明,那说不定这司机就是一个冤大头了。社会经验告诉我们,不是我们不尊老爱幼,不是我们不乐于助人。只是这个社会做好人的成本太高了。支持这司机的做法。 网友“凤梨——王王王王”:司机的做法没有错,如果是真撞了,受伤的人本来就不该被随便移动的,容易造成二次伤害。如果是假撞的,司机就该好好保护自己。 |
相关阅读:
- [ 12-03]黑龙江:女乘客掌掴公交司机致其猝死被判刑
- [ 12-03]哈尔滨公交司机边聊微信边开公交 网友:真吓人
- [ 11-17]福州77路公交离奇逆行冲上安全岛撞亡一七旬老翁
- [ 11-12]担心年迈老人走失 漳州一好心公交司机报警求助
- [ 11-11]80后小伙痴迷公交 自编《公交百年记录变迁》(图)
- [ 11-09]福建:部门开展调研 公交车司机薪酬将逐年增长
- [ 11-07]漳州公交司机帮乘客垫付1元车费 被乘客3页纸表扬
- [ 11-07]福州公交线路增多 公交司机缺口达1300多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