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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男童溺亡工地水坑获赔46万 骨灰撒入乌龙江

www.fjnet.cn 2013-11-08 08:34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二○一二年八月份,事发时的夺命水坑,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资料图)

事件回放

2012年8月18日中午,11岁的军军和小伙伴出门玩耍,但却彻夜未归,急坏了父母。亲人们四处寻找,终于发现了军军的踪迹。在离家不到300米的一个大水坑里,亲人们将军军的遗体打捞了上来。当军军的父亲抱着儿子的遗体走上岸边时,军军的母亲早已哭倒在地。

事发10日后,“夺命坑”仍无任何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依然威胁着周边村庄孩子的生命安全。

水坑夺取少年生命,是谁的责任?当时,城门镇政府一副镇长称,水坑所在地块被征用,业主单位是福州市城乡建总,所以这起事故理应由城乡建总负责。福州市城乡建总相关人士则表示,虽然他们是业主单位,但他们未进场施工,所以日常管理仍是当地政府负责。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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