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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环保局建乌贼车黑名单

www.fjnet.cn 2013-10-24 08:2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乌贼车”可以这样罚

根据《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办法》,环保部门发现尾气排放抽检不达标的车辆,将责令停止使用,车辆所有人将被处以200元~500元的罚款。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行驶中排黑烟或浓烟的机动车,应责令车主暂停使用,并在规定时间到环保部门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经两次限期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强制予以报废。若超标排放尾气逾期不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逾期不治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暂扣车号牌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处以500元~2000元的罚款。

维修单位将维修后污染物排放仍超标的机动车交付使用的,将被处以3000元~5000元的罚款。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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