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入住半年多屡遭高空抛物 福州一女子买大喇叭警告邻居

www.fjnet.cn 2013-10-13 07:25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物业处:已调解过很多次

“不许高空抛垃圾,否则*****”,近期小区里面的人,时常能听见黄女士用大喇叭反复播放对高空抛物邻居的警告和诅咒。

此外,黄女士的丈夫还用录像设备,录下了一些邻居扔垃圾的视频。黄女士说,不排除将起诉这些邻居侵权。

对于此事,物业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上门调解过很多次。黄女士和丈夫在家里从事商业活动,家里经常人来人往,少则四五个人,多则十几二十个人在家里聚会,楼上业主也颇有微词。彼此之间都有一些误会,他们也还将进一步做工作。

昨天,本报记者也通过物业处联系到黄女士几户邻居,邻居们都表示自己没空,该说的也跟物业处说了。不过昨天下午,楼上装空调的那户人家,下来跟黄女士协调,表示愿意改管道。

律师:这类案件索赔比较难

而对于此事,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的江椿平律师表示:如果黄女士一家掌握了确切的证据,证明楼上业主经常丢垃圾,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邻居停止侵害。但是如果要经济赔偿,要列举具体的经济损失,譬如请工人清理垃圾花了多少钱之类的,这一点比较难。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