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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上下杭征收补偿方案出台 公房也可获补偿

www.fjnet.cn 2013-10-09 06:58  陈昕颖 黄孔瑜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上下杭的安置房分布图公布了,大家都在拍照选房

东南网10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昕颖 黄孔瑜 通讯员 陈晓 文/图)备受关注的福州台江上下杭拆迁安置方案,昨日下午发布。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了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并详细规定了关于上下杭中用于经营性质的店面的场所、历史遗留出租的房屋、标准租金的国有公房、无产权房屋四类房产的补偿方案。

记者从台江区委了解到,所有的拆迁安置签约,预计将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毕。其中私宅性质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最高还将获得奖励5631元/㎡。

私宅限期搬可获奖励5631元/㎡

记者获悉,方案对上下杭各类建筑做了详细的货币补偿规定,其中私宅的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9385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私宅按时搬迁的,最高可额外获得5631元/㎡的奖励。

国有公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9385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700元/㎡)。

此外,上下杭的营业用房将根据所处的位置和产权方,按照15210元/㎡~32058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价格进行换算。单位和国有公房也按照9385元/㎡ 被征收房屋重置价进行征收补偿换算。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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