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母亲卖掉拆迁安置房 女儿称不知情准备打官司

www.fjnet.cn 2013-09-11 06:05  郑旭光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郑旭光 通讯员义洲综)昨日中午,回国办房产证的唐女士报警称,自己的拆迁房被人擅自霸占了。经调查,房子是唐女士的母亲卖掉的。唐女士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排除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律师表示,最好在拆迁房办下产权证后再交易,否则存在很多风险。

唐女士报警称,2002年,她在台江义洲棚屋区改造时分到一套拆迁房,直至2005年才拿到房屋钥匙。恰巧此时,她急于出国工作,在出国前将尚未装修的房屋委托给母亲江某处置。唐女士曾嘱咐母亲,可以将房子出租,租金收入作为女儿给母亲的赡养费。

最近,唐女士得知拆迁房可以办产权证了,便回国领产权证,然后准备装修房屋。昨日中午,她在长寿园小区看自己的拆迁房时,发现房屋内居然有人居住,对方称该房子是他买下来的。唐女士报警求助,同时将房产部门刚下发的产权证让大家看。

现居住在该房的主人蒋先生称,他是通过熟人认识卖房的人,经过几番协商后达成一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由于拆迁房产权证需要一定时间办理,目前还没有过户。当时,他买该房时先期交付总款的80%,办理过户手续时再一次性付清余款。蒋先生当场出示双方签字的卖房协议。当唐女士看到卖房人江某签名时,大吃一惊,原来江某就是她的母亲。

民警告诉双方,房屋买卖引起的民事纠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管辖范围,双方可以向当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个问题。唐女士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表示不排除寻求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律师

购买拆迁房要谨慎

福建合伦律师事务所陈华律师表示,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由于拆迁安置房价格比较便宜,很多人甘愿冒着风险进行私下交易。而房产的买卖很讲究产权,拆迁安置房在房产证未办理之前,产权还未确定,存在法律风险。

陈华律师建议,购买拆迁房最好有房产证后再交易,如果冒险购置暂时没有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首先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产权资料的真实性。其次,要求房子所有相关的产权人出一份公证书,表示该房子委托某人去办理相关的手续。另外,订立协议时要出售方全体共有人签名,以减少风险。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