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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车颠簸导致客人腰椎骨折 运输公司被判赔12万余

www.fjnet.cn 2013-09-05 09:13  黄妍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黄妍 通讯员程菁)福州的小陈从连江坐车回福州,途中因车辆颠簸导致腰椎骨折,构成9级伤残。日前,连江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客车所在的运输公司赔偿小陈经济损失12万余元。

2012年7月17日,小陈坐客车从连江筱埕镇回福州。当车辆行驶到财桥村路段时,车辆因路况不好剧烈颠簸,造成小陈腰部疼痛。随后,小陈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是腰1椎压缩性骨折,构成9级伤残。此后,小陈将客车所在的运输公司告上了法庭。

法官审理认为,本案属于典型的客运合同纠纷,客车所在的运输公司作为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小陈在乘坐车辆过程中受伤,运输公司不能举证小陈受伤是自身原因或者是其故意、重大过失导致,本案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此运输公司要赔偿小陈经济损失。

日前,连江法院作出判决,该运输公司赔偿小陈经济损失12万余元。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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