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商家失误多结算 顾客获两倍赔偿
www.fjnet.cn 2013-09-01 09:20 郭立锋 李太容、林帅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见习记者郭立锋 通讯员李太容、林帅)“当初图价格实惠,才购买了不少物品,最后却发现商家以低标高结的方式结算。”近日在工商部门的调节下,被多收钱的余先生终于得到了超市两倍赔偿。 据余先生介绍,8月27日晚上,他到连江某超市购物,发现几种货品价格相当实惠,就多买了一些。然而结算时,余先生却发现结算价和标签价明显不同。标价每斤2.78元的黄豆,结算价变成每斤3.58元,标价每包1元的榨菜,结算价变成了每包1.3元。 余先生认为商家低标高结,是在欺诈顾客,坚持要求超市按总价款两倍的标准进行赔偿。超市解释,近期在搞促销优惠活动,由于工作人员失误,没有及时将收银台中的价格改成促销价,并非有意欺骗消费者,只同意赔差价和送几包纸巾。 经工商人员调解,超市最终同意按总价款的两倍赔偿给消费者。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相关新闻
- [ 08-31]日韩律师在首尔举行战后赔偿问题专题研讨会
- [ 08-31]新商标法明年5月起施行 商标注册申请审查不超过9个月
- [ 08-30]儿子独自玩摔伤父母要景区赔偿 景区不答应
- [ 08-30]6岁童玩充气玩具致全身多处骨折 获二次赔偿
- [ 08-29]20万中央空调刚用就漏水 原是空调管装反惹的祸
- [ 08-28]三明车主好心搭载两路人 出车祸反要赔他们16万
- [ 08-26]商标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拟提至300万元
- [ 08-26]短评:用惩罚性赔偿让不法商家感到“疼”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