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儿子独自玩摔伤父母要景区赔偿 景区不答应

www.fjnet.cn 2013-08-30 16:19  张志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孩子的腿部被擦伤,但不影响行动

东南网8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张志宏 实习生 苏丽梅文/图)本是高高兴兴去玩,却为了维权在景区内静坐了一天。昨日,吴先生一家从宁德来福州贵安一游乐景区游玩,10岁的儿子在进入景区后,离开父母的视线跑动,不小心将大腿擦伤。吴先生向景区提出赔偿要求,但景区没答应。

孩子独自进景区

昨日上午10时许,吴先生买好游乐景区的门票,进入安检门后,被告知要租用储物柜。陈先生的妻子拿出100元递给两个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看那张百元大钞,中间用透明胶粘住,便要求她重新换张纸币。由于妻子身上没有带钱拒绝更换,双方发生争执。

夫妻俩与工作人员交涉半个小时未果。在此期间,吴先生的儿子独自进入园区游玩,在跑动的过程中摔倒,腿部擦伤,被送到景区的医疗所做简单的处理。昨日下午,记者见到吴先生孩子的腿部外侧有明显的擦伤痕迹,但伤势并不严重,孩子的行动没有受到影响。

赔偿协商不一致

吴先生说,事件因工作人员拒收贴着透明胶的人民币而起,他的钱并不是假币,景区人员无权拒收,因此景区方面要对孩子伤势做出赔偿。他提出景区的工作人员道歉、赔偿8000元等要求。

景区一位负责人表示,公司确实要求员工尽量不要收破损人民币,后来景区也做出让步,接受这张人民币。这位负责人说,孩子发生意外,景区已经向吴先生一家表示歉意,并对此次的门票免单退款,并承诺吴先生一家再次来景区游玩时,可以享受一次免费待遇。

不过,就吴先生提出的8000元赔偿要求,该负责人表示无法满足,希望吴先生能够提供赔偿的依据。吴先生表示,希望能找专业医生对儿子的伤势进行鉴定,并用法律程序裁定赔偿金额。目前,双方还在协商中。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