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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被开发商擅自抵押 遭遇买卖难业主揪心

www.fjnet.cn 2013-08-30 07:15  王林成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抵押记录存在业主很揪心

在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朱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两套房屋的房产证和土地证,房产证是2003年发出的,而土地证也是2009年拿到的。

对于朱先生的遭遇,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福瑞新村的产权情况比较复杂,早前在拆迁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了多家银行。房产证和土地证之所以能够发出,也是当时政府部门出于维护拆迁户利益的考虑,特事特办,但抵押记录依然存在。

最终,经过几天的沟通、核实相关文件之后,朱先生的房产证终于加上了老婆的名字。不过抵押记录存在的事实,还是让他很揪心,“那这两套房屋是不是就不能买卖了?对我们家来说,这可是重要的资产”。

在福瑞新村,记者还了解到,像朱先生这样,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银行,导致房屋存在抵押“污点”的还有不少,涉及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

部门:抵押关系存在就不能买卖

前天,记者再次来到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对朱先生的两套房屋,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只要抵押关系还存在,就绝对不能够买卖。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该负责人以情况复杂,他们单方面也无法说明为由,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对于此事,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的卓文彬律师表示,按相关法律,只要抵押关系还存在,银行就是抵押权人,房屋就不能买卖。

卓文彬接着建议道,想要消除抵押关系,可能有三种解决方式:一是由开发商偿还欠款,为房屋解押;二是业主自己掏钱给银行,进行解押;三是确定一下,抵押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涉及无效,看抵押能否解除。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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