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约好去“快处”对方失踪 警方:算肇事逃逸

www.fjnet.cn 2013-08-29 08:00  杨亚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杨亚茹) 发生了小事故,双方说好一起去“快处中心”,自己到了,对方却开溜了。昨天,福州林先生就碰上了这等麻烦事,追尾事故已经过去了三天,另一方司机仍迟迟不露面,林先生无奈,最后报警求助。

7月8日起“福州市区小事故不出险”推行,至今已将近两个月,有林先生这样遭遇的不在少数。昨日,记者专门采访了福州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为车友们提供“快处攻略”。

事故一方爽约警方也可定责

林先生介绍,8月26日下午,他驾车途经远洋路时,一辆小轿车刹车不及,与他的车发生追尾。当时,两人“好说好散”:约好第二天早上一起去“快处中心”定责定损,但第二天,林先生到了“快处中心”,一直等到上午11点,对方仍未现身。

“第一次去快处中心处理,我也没经验。”林先生坦言,后来他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工作人员告诉他,其实这样的情况处理起来并没有那么麻烦。

以林先生的遭遇为例,如果另一方事故车辆无故“爽约”,林先生可以将当时拍下的事故现场照片向派驻在“快处中心”的民警出示。因为是小事故,民警可以通过一些车辆部位的受损情况,通过沙盘模拟重现事故现场,以此进行定责。之后,林先生可以凭借责任认定书,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

警方支招快处拍现场照留电话

不只是林先生,不少第一次去“快处中心”的驾驶员,都摸不清“套路”。对此,“快处中心”民警向市民一一支招。

首先,事故双方要互换电话号码,并记下对方的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号码。“这是常识,可以减少很多麻烦。”“快处中心”一位民警向记者强调。

其次,当事人现场自行拍摄的事故照片需体现出事故全貌、事故现场道路标线、车辆走向、车辆号牌、车辆具体损失部位等,以便民警定责。

另外,对于半路“溜号”的当事司机,警方提醒,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联系当事人,如果对方仍不现身,交巡警部门将作为肇事逃逸调查处理。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市民,如果遭遇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可向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投诉,电话0591-38508088。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