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城事 > 正文

高温下作业中暑也算工伤 员工有权拒绝工作

www.fjnet.cn 2013-08-09 06:56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律师还表示,若用人单位不提供防暑措施,员工有权拒绝工作

东南网8月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思玲 实习生 梁高晓)“工作时中暑了,可以申请工伤吗?”“拒绝在高温下作业,却被开除了,怎么办?”昨日,记者在福州福新中路一家诊所看病时,遇到了工人小赵和小张。采访中,记者得知,小赵和小张都遇到了高温下工作权益受损,却不知道该如何维权的难题。

【高温维权案例一】工作时中暑 如何申请工伤?

小赵是一名来自四川的建筑工,最近一直在高温下干活,中暑了,花了上千元医疗费。小赵想申请工伤,可是不知道如何申请。

律师说法: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卓文彬律师表示,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中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小赵首先要到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认中暑属于职业病范畴,再带上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劳动合同等材料,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注:福州市职业病诊断机构:群众路95号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光荣路282号的省职业病防治院、后县路18号的省煤矿疗养院等。)

【高温维权案例二】拒绝高温作业 却被公司开除

小张是一名电焊工,他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文约定:公司应提供防暑降温的工作条件。但小张发现,工地上根本没有防暑措施,不少工友都中暑了。“这么热的天,公司还安排我工作,被我拒绝后,公司还把我给辞退了。”

律师说法:卓律师说,高温天气,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准备降温、防晒、解暑的设备、物品及药品等。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防暑降温措施,员工有权拒绝工作。用人单位若因此辞退员工,员工可要求经济赔偿。

□高温下冷思考

高温权益保护成“传说” 年年“凭良心”令人“频凉心”

2013年的酷暑里,令人刻骨铭心的不仅仅是炎热,还有本可以避免的高温工作致死悲剧。长沙连续两名环卫工人中暑死亡,杭州一名环卫工人在下班途中倒地而去,福州一名建筑工人在临近正午的工地上因酷热丧生……

为什么高温时段不能休息?对劳动者“以人为本”的关怀去了哪里?在层出不穷的悲剧面前,这些疑问不能只有一个沉默的答案。

事实上,各级政府的防暑降温规定在基层的执行力往往打了折扣,用绿豆汤、藿香水来代替高温补贴已算“凭良心”,更甚者干脆无影无踪。高温补贴发放成了“良心活”?这种现状不禁让公众在“良心”面前“寒了心”。这不能不让人们质疑相关规定是否成了“一纸空文”。

更让人悲哀的是,高温中的劳动者们对自身权益蒙在鼓里。“不知道”的背后,是劳动者因为怕“丢饭碗”而放弃维护本该属于自己的权益,社会各方面都应当反思。落实高温补贴不仅仅关乎立法加快、政策细化、强化执行,更重要的是,劳动者的尊严需要重视。 (据新华社电)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