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新华都超市刚买的“广中皇”腐乳现飞虫 市民投诉

www.fjnet.cn 2013-08-05 07:39  王烽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都超市称,在未调查前无法得知具体原因,但其对消费者“退一赔十”并补误工费

东南网8月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王烽)“3日晚在新华都购物广场福州同德店买的腐乳,早上才打开准备吃,结果发现有小飞虫,还不止一只,令人恶心。”昨日,福州党先生拨打本报968111新闻热线反映这样一件尴尬事。

昨日下午2:00左右,记者随同党先生以及台江12315工作人员一同来到新华都购物广场,负责客服的工作人员看了党先生带来的广中皇麻油辣腐乳,旋开塑料盖子,就看到两个小黑点,疑似小蟑螂,此外,瓶壁中部还有一只疑似蚊子的飞虫。看得出来,飞虫浸泡其中已有一段时日。超市方面称,在未调查前,没法得知为何刚买的腐乳瓶中会出现小飞虫,已将该情况反映至厂家。

新华都同德店工作人员做了简单登记说明后,即对党先生作了退一赔十的处理,党先生获得了58.3元(腐乳售价5.3元)的补偿。工商人员解释说,党先生所反映的情况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按照“退一赔十”的赔偿方案处理,也就是除了退款之外,赔偿十倍的商品价格。

党先生又提出,虽是周末,但他上的是正常班,一早就开始处理此事,下午还专门请假来到新华都同德店,这个月的满勤奖算是废了,误工费怎么算?新华都同德店一男子问其一天工资几何,党先生说日均工资95元。该男子拿出一张100元给了党先生,并称“这事就到这里了”。接过100元后,党先生退了5元给该男子。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