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散装食品投诉大增 福州工商提示“4注意”

www.fjnet.cn 2013-07-28 11:14  徐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徐丰)昨日记者从福州市12315获悉,福州市接到关于散装食品质量问题的投诉多达几十起。福州工商部门表示,夜间街边烧烤与大排档问题,需要引起市民注意。

25日晚,学生小关在仓山学生街附近阿灿烧烤摊吃烧烤,结果第二天就感觉腹痛、腹泻。小关反映到工商部门,随后该摊点烧烤食材被没收,但摊主坚称小关腹痛、腹泻不是他们造成的。而后,摊主找理由离开后不见踪影,小关因此索赔无门。

对此,福州工商部门发布了散装食品“4注意”提醒:

一是要慎重使用塑料袋。一些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大多都是用塑料带套在碗上盛装的,这样看似卫生,实际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是食品级塑料袋不可盛放高温食品。经营者经常用食品袋盛装包括一些麻辣烫等高温食物。当食品达到一定温度时,塑料袋里的有毒成分就有可能会渗出,从而污染食物。

三是要注意选用一次性塑料碗、纸杯等。经调查有三成纸杯、塑料杯、吸管样品质量不完全符合标准。应尽量减少色泽鲜艳的一次性吸管、塑料杯的使用。

四要注意查看销售环境是否干净整洁。购买大包装食品拆装销售、糕点类食品散装以及现场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时,要注意看经营者是否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洗涤、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施或设备。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