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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私下找教练学车教练不见踪影 近2万元打水漂

www.fjnet.cn 2013-07-16 10:05  李锦清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2012年4月,通过熟人介绍,小刘和3名朋友向方某私下报名学车。如今,小刘等4人才学了四五次,方某已不见踪影,只留下4张如“白条”的收费票据。

小刘表示,2012年4月,在熟人的介绍下,她和3名朋友向方某报名学车。她们并没有在驾校的报名点报名,而是直接将4800元/人的培训费用交给了方某。

她们原以为可以正常学车了,但事情并没有她们想象的那么顺利。“报名后学了四五次,去年7月放暑假了,我们就暂停学车了,想等暑假结束后继续学车。”小刘说,去年9月她和朋友再次联系方某学车时,方某总是找借口拖延。无奈之下,小刘和朋友想要回之前交纳的培训费用,可方某的电话总是无法拨通。

小刘告诉记者,方某自称是福建警察学院驾校的培训教练,在方某开具的一张收费票据上,盖有“福建专科汽车驾驶培训”的长方形公章。

福建警察学院驾校报名点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学员只能在驾校报名点报名,不能私下向教练报名,更不能将学费交给教练。这名工作人员还表示,该驾校的原名为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驾校,使用的公章是圆形的,因而小刘提供的收费票据上的公章并非该驾校的公章。

方某到底是不是福建警察学院驾校的培训教练呢?福建警察学院驾校的何姓负责人表示,2011年10月驾校就与方某解除了劳动合同,而小刘和3名朋友是去年4月向方某报名的,此事与驾校无关。

针对小刘和3名朋友碰到的维权难题,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蔡思斌分析,如果在小刘和3名朋友报名前,驾校已经和方某解除了劳动合同,那么方某接受小刘和3名朋友的报名,属于没有招生资质的私人招生行为;方某收取培训费用之后不见踪影,则涉嫌诈骗。由于收费票据上的公章并非福建警察学院驾校的公章,蔡思斌认为,驾校在这起纠纷中无相关责任,建议小刘和3名朋友向警方报案。

  (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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