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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万元以上算高档住宅?市民疑惑购房契税怎么交

www.fjnet.cn 2013-06-16 07:36  周锡银 邱也栩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6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邱也栩)近日,福州林女士办理房产证时被告知,需要先缴纳购房款总额3%的契税,这笔费用近5万元。开发商说,交这笔钱的原因是她所购买的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超过一万元,属于高档住宅。

“我朋友有的交1%,也有1.5%,为啥我要交这么多?”记者调查发现,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区别在哪,契税应该按照何种标准缴纳,许多购房者仍心中无数。

普通住宅有税率优惠

昨日,林女士告诉记者,她在2011年初,在福州五四北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单价是每平方米1.5万多元,总价大约在160万元左右。近日,她接到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通知,需要缴纳3%的契税,以及2%的专项维修资金,对于专项维修资金她并无异议,但3%的契税,让她犯蒙了。

“如果1万元就算高档住宅,那福州不是都算高档住宅?”林女士说,她朋友缴纳契税时有1%,也有1.5%,现在为何她要交3%。

记者调查发现,如何计算自己所购房产的契税,仍有许多购房者不明就里。昨日,记者从福州相关部门了解到,我省契税税率为3%,但如果属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减半征收契税,也就是1.5%,而若该普通住房的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可以按照1%的税率征收。其中,能否享受优惠税率,重点在于是否属于普通住宅。

去年六一后登记按新标准执行

据了解,2012年6月1日之前普通商品住房认定标准,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二是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内(含144平方米);三是鼓楼、台江区每平方米8500元以下(含8500元),其他城区每平方米7000元以下(含7000元)。而根据林女士的情况,契税应按照3%缴纳。

但在2012年6月1日后,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标准发生部分变化,前两个条件不变,第三个条件由每平方米的单价认定改为总价的认定,即改为实际成交总价款低于或等于200万元/套。

凡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时间在2012年6月1日之前的,按照旧标准;备案登记时间在6月1日之后的,按照新标准执行。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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