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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签合同后改口不卖了 买家15万定金又打水漂?

www.fjnet.cn 2013-05-30 10:41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中介:卖方突然不卖房 拿回定金要靠法律

29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福房网房产中介小马。

小马称,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他让黄先生看了产权证。“产权证上说明了是房改房,同时只有徐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卖家徐先生也说,让他的儿子公证,问题不大。”

小马是否有强调房改房需要进行公证等各类手续呢?小马称,自己确实没有强调说明这部分内容。

“当时买卖双方都非常有诚意。谁知过了一段时间,卖方就不太愿意卖房了,说没经过儿子同意,不能进行公证,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黄先生缴纳了履约保证金,又买不到房子,该怎么解决?小马称,卖方说儿子没同意卖房,其实是卖方的托辞。只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卖方出具文字证明,说明确实不愿意卖了,同时赔付违约金。若卖方不肯,黄先生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随后,记者和卖方徐先生联系。徐先生说,不方便回答关于房屋买卖的问题,他已将此事交由他的儿子负责。

律师:买方权益受损 可主张权利

对此,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林柏东律师说,即便是房改房,也不影响房屋的交易。“产权证上若只写着房东的名字,那么正常情况下,产权人有权对房屋进行交易,买卖合同还是合法有效的。继承公证等问题就类似内部问题,并不必然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内部问题可以通过另外的法律关系来解决。”

林律师称,双方本可协商解决,若卖方坚称合同无效,无法协商,还是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若买卖合同有效,主要是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除了收回定金,还有权索取违约金。若合同无效,卖方则要承担缔约过错责任,中介也需承担部分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福州晚报记者 魏旸艳)

 

  • 责任编辑:唐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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