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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部分定金却将房卖给他人 开发商最终退还定金

www.fjnet.cn 2013-05-13 09:12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交了定金,到期却买不到房子,找开发商退还定金却被认为违约,这事就发生在闽侯的李小姐身上。

近日,李小姐向闽侯县工商局投诉称,她2012年6月到闽侯世茂御龙湾购房,当时该楼盘尚未开盘发售,售楼人员称,为了保证开盘后能买到满意的房子,消费者可以先支付10万元定金预订自己满意的房号,待正式开盘后就可以直接来签购房合同。李小姐心动了,就照着效果图和沙盘模型选中了一套自己喜欢的房子。交款时,她从售楼人员处得知,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李小姐就没一次性交清定金,而是先支付了2万元。

前些日子,李小姐到该楼盘售楼部欲签订购房合同时,售楼人员告诉她,之前选定的房子已经出售给他人了。李小姐与售楼人员理论,称对方违约要求赔偿,至少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售楼人员则坚持认为是李小姐没有履行承诺,未在规定时间交足定金,违约在先,无权要回所付的2万元定金,双方争执不下。

工商人员在调解中认为,李小姐与开发商售楼部关于定金的约定属于担保合同行为,因未采取书面约定形式且未完全交付,担保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无效合同双方之前所作行为应作恢复原状处理。因此,李小姐可以要回2万元,但无权要求双倍返还。最终,李小姐拿回了2万元定金。

(福州晚报记者 张剑锋 通讯员 王发秋 叶福桂)

  • 责任编辑:邓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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