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质量问题去换货 消费者遭遇“人走茶凉”尴尬
www.fjnet.cn 2013-05-14 09:44 张旭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曹先生在台江区君临天华B区美货满仓服装店买了一件衣服,回家后发现衣服有破洞,与商家协商。接待他的营业员确认衣服有质量问题同意更换,但由于当时没有满意的款式,衣服暂时没有更换。过了一段时间,曹先生再次前往该店,老板却以原先接待他的营业员已辞职为由,拒不认账。 曹先生是去年9月在这家店购买了衣服。他首次找商家协商要求换货时,由于没有满意的款式,就把那件破损的衣服存放在店中,这一放就是好几个月。前不久,曹先生再次来到这家店中,询问是否有可供更换的新款衣服,老板却以当初答应他可以换货的营业员已经辞职为由,不同意更换。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曹先生向12315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介入调查后确认,曹先生之前购买的衣服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当初接待他的那名营业员当时也同意更换。“员工在上班期间的言行属于职务行为,代表所服务的组织。给曹先生承诺换货的营业员虽已辞职,但该店老板应该承担换货责任。”工商执法人员称。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与经营者就退换货等事情达成协议,却又无法即时履行时,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便于日后维权。 (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王盛阳 付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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