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民警在米缸里搜出毒品 “底粉”让毒贩露馅

www.fjnet.cn 2013-04-16 17:23  陈海东 来源:福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4月10日,对湖派出所接到线索,在仓山区万乐新村一个杂物间内当场抓获吸毒人员张某,并从其身上查获两包疑似毒品的白色粉末状物品。张某事后承认,其中一包为海洛因,另一包白色粉末为“底粉”。

民警表示,“底粉”是日常贩毒人员贩卖毒品时,用来以次充好增加海洛因重量的粉末,平时吸毒人员不会携带此类物品,而张某此前因贩毒,于去年7月刚刑满释放,根据日常办案经验判断,张某手上应该还有数量较大的海洛因。

但张某拒不供述其他情况。民警决定对张某的住处进行搜查。最终,民警在张某家中厨房内的一口米缸内,查获总量近170克的海洛因及冰毒。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王真)

 

  • 责任编辑:邓宇虹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