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偷情遭暴打投鼠药到对方米缸 男子涉嫌故意伤人

2011-12-01 07:12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讯 宾某与有夫之妇蓝某偷情时,被蓝某的丈夫林某捉住暴打。宾某买了老鼠药,放进林某家的米缸,想毒死林某。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人罪(未遂)批捕了宾某。

宾某在福州工作、生活多年,他与有夫之妇蓝某结识后,两人相见恨晚,保持了两年多的不正当关系。

2006年3月的一天,宾某到蓝某家,两人正在亲热时,被林某发现。林某纠集了几名好友,暴打宾某。

宾某决定报复。次日晚,他买了一包老鼠药。随后,他到林家,将老鼠药投入米缸。他怕蓝某吃了毒米,就将投毒的事情告诉蓝某。蓝某犹豫半天后,将此事告诉丈夫。

林某立即报案,此时蓝某已随宾某私奔。警方调查之后,对宾某网上追逃。

今年10月5日,宾某在海南海口被公安机关抓获。(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心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