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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千办卡说好用15次 消费一次就用掉两千多元

www.fjnet.cn 2013-04-13 09:06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花3000元办理的美容卡,在做过一次护理后,消费者林小姐提出退卡,却被告知只能拿回一堆化妆品和200多元现金,双方为此发生纠纷。11日,在鼓楼工商部门介入后,林小姐拿回了美容院退还的美容卡余额2500元。

今年2月23日,林小姐在福州温泉路柏莉雅美容院存3000元办了张会员卡,用来做眼部护理项目,共15次。4月6日,她到美容院做了第一次眼部护理。做护理时,工作人员告知其眼部护理要搭配脸部护理来做效果才好,而做一次脸部护理要再花费288元。林小姐认为这与当初办卡时介绍的不一致,对突然增加的付费项目表示不满。

此后,林小姐提出退卡。这时,柏莉雅美容院工作人员告诉林小姐,卡可以退,不过扣除一次护理的费用后,只能拿回200多元现金。这让林小姐深感不解,才做一次护理,3000元怎么就只剩下200多元呢?工作人员解释,按照美容院的说法,原来做的眼部护理项目,并不是按次数来计算的,她买的只是一整套可用15次的眼部套装组合。林小姐认为,办卡时,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其所谓眼部护理项目是买下了整套化妆品,且在美容院内每次护理都是按次数来签字确认,给消费者造成按次数结算的误解。

4月7日,林小姐向鼓楼12315投诉。鼓楼区工商局井楼门工商所介入调解。柏莉雅美容SPA会所的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负责林小姐的美容顾问推荐产品时,可能在沟通和理解上存在偏差,导致林小姐误认为所购买眼部护理项目是按次数结算。事实上,眼部护理套餐买的是产品套装,美容院根据产品的量可护理15次。如今产品已开封,如果不是质量问题,工作人员在处理退卡时,正常告知客户只能将剩余的产品带回去。

工商部门认为,如果在告知和书面格式条款中,双方有不同的理解和解释,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倾向于消费者这一方的。消费者购买的是美容服务,以次数来结算,而不是产品的买卖合同。由于商家工作人员的告知或解释不清造成了消费者误解,美容院应当对此负责。经工商调解,美容院最终同意退还卡内剩余金额2500元。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前往美容院消费时,一定要问清楚是服务消费还是产品消费,最好有书面的服务合同以明确相关事项,以防掉入“美容陷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福州日报记者 卓文俊 通讯员 王小华)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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