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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购套餐不提供打包将被监管 拒不整改将立案查处

www.fjnet.cn 2013-03-14 09:42  林启星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林启星实习生陈楠通讯员王小华)用餐后东西没吃完想打包带走,却因为是团购而遭到商家拒绝(详见本报3月7日A25版报道)。近日,福州鼓楼区工商局就“团购套餐不提供打包服务”进行了网上巡查,美团网上,64家福州地区排名靠前的提供“定量团购餐”餐饮单位中,表示不提供任何餐前外带与餐后打包的单位就有26家。鼓楼工商表示,将对此类问题加强监管,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将立案查处。

64家“团购”餐饮店有26家不让外带和打包

近日,鼓楼区工商局选取了福州地区排名靠前的48家提供“定量团购餐”餐饮单位进行了网上巡查。其中,在网页上明文表示团购活动中不提供任何餐前外带与餐后打包的单位有9家;规定不提供餐前外带,用餐后可打包的单位有6家;明确免费为顾客提供打包服务的单位有4家;其他则未作明确约定。

同时,鼓楼区工商局还在美团网上,对64家福州地区排名靠前提供“定量团购餐”餐饮单位进行巡查时发现:表示不提供任何餐前外带与餐后打包的单位有26家。

据了解,定量团购餐,即由商家事先定制好菜式以提供消费者选用的团购套餐。它与自助式团购餐的区别:事先对提供的食品定量配额,而不像自助餐那样由就餐者自行选择食物,多食多取,少食少取。

据业内人士介绍,部分商家之所以规定“定量团购餐不提供打包服务”,原因在于“团购”促销旨在吸引人气,因此需要尽可能延长消费者的进餐时间,从而给外界营造一种餐厅生意“火爆”的表象,并利用

公众的“从众心理”吸引其他消费者前来用餐。

对此,鼓楼区工商局相关人士则表示,出于营销成本考虑,规定“定量团购餐仅供堂食而不外送”尚属情有可原,但如硬性规定“餐后不允许打包带走”,则属霸王条款,明显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工商将加强监管拒不整改将立案查处

鼓楼区工商局相关人士表示,根据餐饮行业的商业惯例,对于剩餐剩饭,消费者有打包带走的自由,且商家应当为其提供便利。而对“定量团购餐”活动而言,消费者于事前就支付了菜金,商家在顾客用餐完毕后对打包进行限制缺乏法律依据。“定量团购餐不提供打包服务”是利用格式条款等形式对消费者作出的不合理约定,是一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利用“定量团购餐不提供打包服务”的格式条款,消费者餐后不让打包带走的行为,鼓楼区工商局将先期进行劝导,指导商家先行纠正。对于拒不整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工商部门将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工商总局《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立案查处。

  •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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