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未办证卖烟花被拘5日 永泰6商家违规卖烟花被查

www.fjnet.cn 2013-01-22 08:54   来源:福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年关将至,烟花爆竹销售、存储和燃放等安全问题引起关注。记者21日从永泰县公安局获悉,一店主吴某因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而销售烟花爆竹,被当地警方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

14日以来,永泰警方对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拉网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距离、规范储存、专营标志张贴、消防设施、持证上岗、进货渠道等情况。17日上午,警方在大洋镇大洋街某食杂店检查时,店主吴某正在销售烟花爆竹。警方发现,吴某并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警方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查处,吴某因非法买卖危险物资,被处治安拘留5日。

永泰警方介绍,目前该县共查处违规经营烟花爆竹网点4家,取缔无证经营烟花爆竹2家,处罚违法人员4名。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航岚 张旻健 文/摄)

  • 责任编辑:唐丽萍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