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一瓶500毫升的百事可乐标价5元、一份盒装康师傅红烧牛肉面标价6元……价格如此离谱的便利店,您会进去消费么?记者近日暗访榕城几家加油站的“高价超市”,发现它们从不缺乏顾客。同时,记者发现一个“潜规则”:无论是否加油,只要买了东西都可以开具成品油发票。 有市民质疑:一些公车司机借此机会虚开加油发票报销,这些便利店岂不成了“公款超市”? 暗访:便利店买东西可开成品油发票 10日上午,在工业路某加油站便利店,记者以顾客的身份买了两包硬盒中华香烟,每包45元。付完账后,记者要求开成品油发票,售货员问记者“加了多少油”,记者回答:“没有加油,可以开加油的发票么?”对方毫不迟疑,明确表示可以:“开哪种油?写哪个单位?”在得到答复后,对方开出了一张福州国税通用机打发票,上面写着93号汽油,单价7.37元/升,数量12.21升,金额90元。 11日下午,记者走进福马路某加油站,在便利店内记者看到琳琅满目的商品。货架上摆放的高档酒动辄一瓶八九百元,记者向服务员询问购买高档酒能否开成品油发票,服务员称由于数额较大,需向店长请示。随后记者就从店长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复。 连日来,记者共暗访了榕城近10家加油站,几乎所有的加油站便利店都可开具成品油发票。同时记者观察发现,便利店内的商品价格比普通超市贵了将近一倍,以500毫升百事可乐为例,超市价格为3元,便利店内则卖到5元。 质疑:部分公车司机“损公肥私”? 在福马路某加油站门口,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周女士说:“一般人不会去加油站便利店买那么贵的商品,去便利店消费高档商品的估计都是公家的车,反正都可以报销。这种行为绝对称得上是假公济私。” 的哥老林说:“除非万不得已,一般情况下不会在加油站便利店内消费,基本上都是加完油就付钱走人了。进去消费的基本上都是公车司机,拿发票回去报销。 ” 便利店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便利店内的商品价格比普通超市贵,但也是经过认真商议后才定出的价格。便利店依托加油站这一平台,无论加油还是购买商品,均可开具成品油发票,这种吸引力是其他超市和便利店不能比拟的。因此即使价格偏高,仍有公车司机前来消费。“这就像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乱开发票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 就便利店随意开具加油发票的情况,记者拨打了福州纳税服务热线12366,接线人员表示,按规定,发票项目要如实填写,必须和所购商品名称一致。如果市民发现有违规操作的,可以向举报中心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而未按照规定开具或取得发票的,都属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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