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监察爆出潜规则 不给钱就上报
2011-10-19 06:5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王秀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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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工作人员均被判刑 潘丰和吴明去年9月到福州规划监察大队晋安中队工作。今年1月,临近春节,中队长林文和合同工杨操给了这两个新人6000元钱。当时林文和杨操告诉他们:“过年了,这是队里发的过节费。”两人说,当时他们知道队里没发过节费,这钱肯定是违章户送来说情的,要他们不要上报违章情况。林文没说,他们刚来,也不敢问,就收了。 晋安法院的法官说,福州规划监察大队5人自去年到今年在履行规划监察执法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违章户好处费,其中林文还主动向违章户索贿,将违建情况隐瞒不报,帮助违章户逃避处罚。在当前“清违”的大背景下,这些人身为规划监察执法人员却如此作为,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依法办事的形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造成极恶劣的社会影响,进而影响当前“清违”行动的顺利开展。 最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杨操有期徒刑7年,林文有期徒刑6年,陈力有期徒刑3年半;潘丰和吴明因情节轻微,被判免予刑事处罚。 (注: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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