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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按规定停靠电动车予以“贴单” 谢贵明 摄 东南网讯(本网记者 林张清 通讯员 吴戎)5月24日上午,在仓山区六一南路,仓山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邱伯略、翁翠荷对未按规定停靠的一台电动车予以“贴单”。据了解,这是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在全省创新城市管理方式,加强乱停放电动车管理推出的新举措。 屡禁不止,城市非机动车管理两难何解 仓山区作为福州市主城区之一,城乡接合部分布众多,电动车、共享单车现存体量大,加强停放管理难度高。 “由于部分车主不自觉行为,以及共享单车管理漏洞的存在,一直以来电动车、共享单车堵塞消防通道、挤占盲道、违规停放、随意停放等现象屡禁不止。”仓山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邱伯略坦言,电动车管理成为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大顽疾。 面对这样的困扰,城管部门虽然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但是,效果仍然不是很理想。根据福州市六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及《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号),仓山城管局以往针对违规停放且无法找到车主的电动车、随意摆放的共享单车采取搬离措施,但在搬离的过程中发现存在众多问题。 仓山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翁翠荷直言城管部门面对的“两难”:一是电动车车主无法第一时间知晓电动车被搬离,误以为失窃而报警;二是搬离“两车”耗费了大量的执法力量和政府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