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九条措施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 企业智能化投资最高补助100万元
2025-06-08 10:36:39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陈巧玲 我来说两句 |
全省首条无人机物流航线在福州高新区开通(资料图片)。记者 林双伟 摄 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福州近日印发《促进商贸物流业发展九条措施》,为推动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支持物流绿色智能化。鼓励物流企业更新老旧物流装备,支持物流企业新购应用物流机器人、全自动分拣设备及其配套的立体货架、穿梭车智能化设施设备;支持物流企业新购新能源货车、叉车、城市配送无人机等绿色物流装备。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智能化投资额的20%,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支持物流标准化。鼓励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结对子”“建联盟”,建立物流标准化循环公用体系,对符合要求的应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物流标准化载具的实际支出费用,按照不超过年度实际支出的5%,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补助。 支持物流信息化。鼓励供应链企业、物流企业建立具有社会化公共服务功能的产业物流信息平台,形成上下游产业链数据互联互通、车货匹配、智能化管理,按照不超过企业对物流信息化项目年度投资额(不含企业自主研发、人员投入及内部管理费用)的10%,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补助。 完善农村寄递物流。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工程,引导寄递企业驻村设点,提升快递服务水平,对列入邮政管理部门快递服务薄弱行政村目录的新增备案末端网点,实现3个以上品牌快递服务覆盖且运营满一年的企业一次性给予补助5000元。 促进快递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鼓励快递企业与制造业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培育出仓配一体化、入厂物流、国际供应链、海外协同等融合发展的成熟模式,年快递业务量(揽收)同比增长超过行业上一统计周期年度平均增速的,每超过1个百分点,给予1万元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 支持物流企业争创品牌。鼓励企业争创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对新评为国家级、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在享受省级奖励的同时,市本级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的配套奖励。支持物流企业参加国家A级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或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星级仓库或绿色仓库、星级冷链集配中心评估和认定,对新评为AAA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三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仓库、冷链集配中心)、三级绿色仓库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AAAA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仓库、冷链集配中心)、二级绿色仓库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评为AAAAA物流企业、网络货运平台、五星级冷链物流企业(仓库、冷链集配中心)、一级绿色仓库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升级予以补差奖励。 支持冷链云仓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冷链云仓运营,整合生鲜电商企业,充分发挥“云仓集单、数据互通、一件代发”服务功能,大幅降低冷链快递成本,按照0.1元/件予以补助,每家企业不超过20万元。 支持冷库建设改造。企业新建、改造信息化、智能化和自动化的冷库项目,完善封闭式装卸站台、电动滑升式冷藏门和防撞柔性密封口等设施并实现全封闭式作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投资额的10%,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支持购置冷链车辆。支持冷链物流规范化专业化,企业新购外廓为2600mm标准冷链运输车辆,安装冷链车辆测温系统、连续温度记录仪等全程温度监测,实现冷链车辆标准化作业,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投资额的20%,给予每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措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记者 吴桦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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