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东南网连江频道 | 作者: | 时间:2023-10-10

东南网连江10月10日讯 日前,连江县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

具体通知如下: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凌凌同志挂职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凌凌同志挂职任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任职时间2年,任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名登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吴名登同志任连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柳旭平同志兼任连江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蒋书杰同志任连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黄岐派出所所长职务;

陈基同志任连江县拘留所所长,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丹阳森林派出所所长职务;

薛书强同志任连江县公安局丹阳森林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丹阳派出所教导员职务;

陈安远同志任连江县公安局下宫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海防大队教导员职务;

庄威同志任连江县公安局黄岐派出所所长,免去其连江县公安局下宫派出所所长职务;

郑崔云同志任连江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孔灏同志任连江县司法局坑园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孝津同志任连江县司法局苔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林晴云同志任连江县司法局透堡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叶万通同志任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副科级)职务;

杨顺发同志任连江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连江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副科级)职务;

杨勋同志任连江县水利局总工程师(副科级);

林礼振同志任连江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翁志刚同志任连江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兰高水同志任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免去其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总工程师(副科级)职务;

谢伟彬同志任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科科长;

黄敏健同志任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工作科科长;

姚兴强同志任连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科科长;

兰秀芳同志任连江县“智慧连江”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斌同志的连江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曦同志的连江县拘留所所长职务;

免去余敏忠同志的连江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东同志的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王家明同志的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郑敬锋同志的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正彪同志的连江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林启顺同志的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正科级)职务;

免去董毅同志的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郭永祥同志的连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邱晓明同志的连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涂文风同志的连江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剑闻同志的连江县筱埕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郑宇韬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郑宇韬同志任连江县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谢祥彬同志任连江县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德华同志任连江县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张春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因连江县金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升级为县管二级国有企业,经研究决定:

张春潮同志兼任连江县金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一扬同志任连江县金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主持经营工作),免去其连江县海洋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许芳同志聘任连江县金凤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陈功锦、林飞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功锦同志任连江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顾问,免去其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林飞同志任连江县城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孝东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杨孝东同志任连江县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连江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