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福州发通知,这些费用发放标准有调整! 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2022年4月1日起由1720元调整到1960元,与调整前相比,月最低工资标准增幅13.95%。依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相应做出调整。 调整后,各档次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即1372元/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即1470元/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20年以上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即1568元/月。 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即1176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