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人注意!这项缴费不及时,待遇降低50%

来源:福州市医疗保障局、新闻110 | 作者: | 时间:2021-03-08

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续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缴费期已过,为不影响您的医保待遇需补缴2021年度,职工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要抓紧缴费了!

补缴欠费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31日,2021年3月31日前未补缴欠费的,从2021年4月1日起,视为自动停止职工医保关系,在重新申请续保缴费后,才可恢复职工医保关系。

中断参保期间,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重新接续参保时,愿意补缴的,在一次性补缴后12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不愿意补缴的,在重新参保缴费24个月内,按正常参保缴费人员待遇的50%支付。

2021年度全年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合计4186.08元(按现标准348.84元/月计算,每年7月1日起调整)。

便捷缴费渠道

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医保费,实行批量扣缴和自助申报模式,按年一次性缴费。

零星自助缴费(可实时到账)。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或补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费的,可登录“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选择“医保中心-服务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或通过农行网点、二维码扫码支付等渠道自助申报缴费。

批量委托扣缴(每月20日前)。已办理续保手续需缴纳职工医保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将应缴医保费足额存入本人指定农业银行账户,委托银行定期代扣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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