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榕城首条地下综合管廊启动建设。
福州新闻网1月10日讯(福州晚报记者组)今天埋电缆,明天铺水管,隔段时间修燃气,一条道路被反复“开膛破肚”的现象让人颇为头疼,既妨碍交通又影响市容,甚至有时酿成安全事故。多位政协委员就百姓关心的“拉链路”问题,表示了关注,并提出建议。
记者连线相关部门,获悉最新消息,市城管委已汇总编制完成《2017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计划》,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
委员建议:
挖断管道时有发生
建议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政协委员陈艳举例说,从去年9月至今,梅峰路小街巷不到半年至少被“开膛破肚”三次,至今道路“拉链”还未愈合。是哪些单位在施工?维修什么工程?社区和小区物业的人都说不清。
陈艳委员说,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如果主干道标准路段全封闭开挖,每米需要的成本大约是2.8万元;半封闭开挖每米成本接近1.4万元。陈艳委员指出,道路的随意开挖不仅会浪费公共资源、破坏交通环境,而且具有安全隐患。
陈艳委员建议,各施工单位须在前一年底申报,由市政部门审核汇总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项目,提前做好科学规划和统筹安排,次年统一施工。同时还须明确惩处办法,无特殊紧急情况不得随意开挖,违者处以重罚。
陈艳委员还建议,参照国内一线城市实施的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工作,统筹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把城市的排水、电力、通信、给水、燃气、供热等市政管网,集中在地下长长的综合管沟内,进行统一运营、管理,保障管线运行安全。哪一区域线路需要增加或者维护,只需从管沟入口进去施工。这种采用“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办法,推动管廊建设运营专业化发展,将有效解决反复开挖路面、架空线网密集、管线事故频发等问题,告别“路挖挖”现象。
林敦委员说,去年华林路、古田路等路段在道路施工开挖过程中,都出现过挖断燃气管道、水管、电缆的事故。
部门连线:
2017年度“破路计划”
汇编完成
记者了解到,目前,市管道路的破路主要由市城管委审批,区属道路的破路则由各区建设局负责审批。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市城管委有关人士。据介绍,该委已征集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等单位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需求,并结合2017年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计划安排,通过与相关单位多次沟通协调,汇总编制完成《2017年度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计划》,将于近期上报市政府审核通过后施行。
2017年度计划分为两部分:管线单位月份占用、挖掘需求计划(初稿)和管线单位对拟建道路占用、挖掘需求计划(初稿)。通过该计划合理调整,促使各管线单位道路占用、挖掘工作与道路建设一并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二次破路施工。
“该计划作为破路审批的依据,施工单位还要到行政审批窗口报件,获得许可证方可施工。”市城管委有关人士表示,原则上,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5年内不得开挖,大修的城市道路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原因需要挖掘的,须获市政府审批后方予受理。
据悉,除了加强破路占道审批管理,福州市还控制破路占道总量。汇编的年度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计划将在市政信息网公开,为道路建设单位与管线单位建立联系沟通信息平台。
相关部门将加强对破挖施工项目的监管,要求占道施工现场出入口处张贴工程告示牌。施工单位如果未经审批私自破路被发现,除了要依法接受执法部门惩处性罚款,还要缴纳路面修复的相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