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超标电动车开200元罚单 暂扣车辆已无处堆放

来源:人民网 | 作者: | 时间:2015-12-18

福州超标电动车开200元罚单 暂扣车辆已无处堆放

  福州的电动自行车暂扣停放点停满了暂扣的电动自行车。李挺摄

人民网福州12月17日电(李挺李章亮)根据去年出台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要求,从2015年1月1日起,在福州市区三环以内(含三环辅道)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车主,依法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不过这一地方性法规在福州却很少被真正执行。

为期三个月的福建全省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始以来,记者在多次随警采访中注意到,多数路面执法中,交警对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车主一般仅仅是处以20元的罚款。

“20元还可以罚得动,50元就很麻烦了,要是都依照200元的标准去罚款,有些不现实。”福州市仓山区一名老交警向记者表示。

为何法规明确的处罚标准,执行起来却很难真正落实,甚至在执法民警看来有些不且实际呢?17日上午在一次路面随警执法中,记者就深切感受到了交警执法的困惑。

“依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你骑行超标电动行车要被处以200元罚款。”17日上午,在福州市三环路与福峡路交叉口,当设卡交警拦下一辆无牌超标电动自行车,并告知骑行人处罚标准时,被拦的市民一脸无辜。

“200元?有没有搞错?不都是罚20元吗?汽车违章也才罚150,骑个电动车要罚款200?”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对这样的处罚很是不满,更让他不能理解的是,因为没有携带身份证,他的电动车还要被暂时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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